美國國稅局統計資料更新

每位納稅人有權利挑戰美國國稅局的立場並表達他們的意見

納稅人有權利挑戰美國國稅局的立場並表達他們的意見。這是納稅人享有權利的一部分,清楚規範了每一位納稅人與美國國稅局合作時享有什麼樣的權利。

納稅人享有的權利:
  • 提出異議
  • 提供額外正式文件或額外文件對美國國稅局提出建議
  • 美國國稅局需給予他們時間提出異議
  • 美國國稅局迅速、公平地考慮任何證明文件
  • 如果美國國稅局不同意納稅人提出的異議,需給予回覆

以下是有關這納稅人權利的具體事項:
  • 在有些情況下,美國國稅局會通知納稅人報稅表上出現一些計算錯誤或筆誤。如果發生以上情況,納稅人可以
  • 有60天可以向美國國稅局提出異議
  • 需提供任何可以協助更正錯誤的文件或記錄
  • 可以撥打信件或帳單上電話以尋求幫助
  • 如果官方同意納稅人的更正,可以期待美國國稅局對個人帳戶做必要調整並寄送更正版本。
  • 以下是如果美國國稅局不同意納稅人的看法:
  • 官方會寄出稅務調整通知信,這封信通常是透過電子郵件所發送。
  • 該封通知給予納稅人提出挑戰的權利
  • 納稅人透過向美國稅務法院提交請願書來提出挑戰。納稅人通常必須在通知之日起 90 天內提交請願書,如果是在美國境外提交,則必須在 150 天內提交。
  • 納稅人可以在審計期間提交文件並提出異議。如果美國國稅局不同意納稅人的立場,官方會寄送通知解釋為何稅金提高。在繳納稅金之前,納稅人有權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請願並質疑官方的決定。
  • 在某些情況下,美國國稅局必須提供納稅人在獨立上訴辦公室前舉辦聽證會的機會。官方必須這麼做:
  • 在採取執法行動前徵收稅務債款。這些行動包含在適當直接向納稅人銀行帳號徵收稅款,只要在適當的州提交聯邦稅留置權通知後即可立即行動。如果納稅人不同意上訴辦公室的決定,他們可以向美國稅務法院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