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稅務提示 2023-04,2023 年 1 月 11 日
許多納稅人在一年中按季度預估納稅 ,以保持最新的稅收。任何在 2022 年繳納過少稅款的人都需要在 1 月 17 日或之前支付第四季度的稅款,以避免在 2023 年申報時出現意外的潛在稅單或罰款。
以下是需要付款的對象
賺取或收到不受預扣稅款約束的收入的納稅人, 如個體經營者或獨立承包商,應按季度向國稅局繳納稅款。此外,當年報稅時欠稅的民眾,在第二年報稅時往往會發現自己又處於相同的情況,因此他們可能需要考慮進行預估納稅。處於這種情況的納稅人通常包括:
- 過去逐項列出但現在正在採取標準扣除者
- 雙薪家庭
- 有股息等非工資收入來源的員工
- 稅務情況復雜者
- 無增加預扣稅者
了解有什麼是應繳納的稅收
大多數收入都是應稅收入,包括就業收入、退款利息以及來自 零工經濟 和 數字資產的收入。在估算季度納稅時,納稅人應包括所有形式的收入,包括來自兼職工作、副業或商品銷售的收入。此外,各種金融交易,尤其是那些在年底進行的交易,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稅收影響,可能需要預估稅款。示例包括年終和假期獎金、股票股息、共同基金的資本利得分配,以及出售獲利的股票、債券、虛擬貨幣、房地產或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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