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編號:稅務提示 2022-169
根據法律,與美國國稅局交流的納稅人皆擁有最終決定的權利。這項權利適用於正在接受審計的納稅人,納稅人有權知道美國國稅局何時完成審計。此納稅人權利法案為十項基本權利之一。
以下是在審計過程中,納稅人有權知道的權利:
- 納稅人可以挑戰 IRS 的最長時間。
- 美國國稅局審計特定納稅年度或收取稅款的最長時間。
- 當 IRS 完成審計時候。
- 國稅局通常在納稅人提交納稅申報表之日起的三年內,評估該納稅年度的任何額外稅款。
- 三年規則有一些少許的例外情況,包括納稅人未能在特定年份提交申報表或提交虛假或欺詐性申報表。在這些情況下,國稅局有無限的時間來評估該納稅年度的稅收。
- 國稅局從評估日期起,有 10 年的時間來收取未繳稅款。這 10 年的期限不能延長,除非納稅人簽訂分期付款協議,或 IRS 獲得法院判決。
-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暫停 10 年的徵收期限。當 IRS 由於納稅人的破產而無法收款或正在進行涉及納稅人的收款的正當程序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 法定缺陷通知是向納稅人提出應繳納的額外稅款的信函。該通知包括向稅務法院提交請願書去質疑提議金額的截止日期。
- 一般來說,納稅人每個納稅年度只需要接受一次審計。但是,如果 IRS 認為有必要,IRS 可能會重新對上一個納稅年度進行審計。例如,如果納稅人提交欺詐的申報表,就會發生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