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川普總統簽署通過的稅改法案對美國稅法進行最實質性的修改。原本投資美國房地產已有許多不同稅賦考量,如今再加上稅改變化,如何調整目前投資策略,以達到節稅的目的,已是當務之急。
個人投資房地產,從聯邦所得稅稅務角度考量,分為以下幾類主要稅務議題:
一、出售自用住宅
出售主要自用住宅得到的資本收益,只要符合稅法第121條自用住宅免稅收益的條件,可從收入中免除最高美金$250,000的收益,或若夫婦聯合申報,可免除最高美金 $500,000的收益。符合免除收益的條件為:
a. 擁有權測試
b. 使用測試
出售房產之前的五年中,總共至少有兩年的期間擁有並使用該房產作為主要自用住宅,則符合稅法第121條免稅收益的條件。
申報注意事項
即使符合稅法第121條主要自用住宅免稅收益的條件,也必須申報賣房交易。
二、出租房地產
租賃收入是屬於消極收入(passive income),包括:預付租金、租戶支付的開支等。在租約結束時退還的押金,不要將其列為收入。租賃開支包括:房屋貸款利息、房產稅、物業費、維修、水電雜支、保險、及折舊等。
申報注意事項
Form 1040表/1040NR表和副表E上申報收入和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租金損失,通常會被「風險」規則和被動(無實質參與)投資規則限制。稅法規定消極(passive)虧損只能扣抵消極收入。但若房地產自己管理,且能歸為積極參與(active participate),或許可以多出美金$25,000開支用來抵一般收入。
三、出售出租房地產
非美國人出售美國房產所計算資本利得稅基本與美國人一致,房地產相關的出售開銷可以相應抵扣。
申報注意事項
雖然長期資本利得稅率最高是20%,折舊吐回(Depreciation Recapture)的稅率卻可高達25%。
依據1031 Like-Kind Exchanges法案,可以遞延資本利得稅。稅改新法規定除了房地產外,其他資產都不可以交換,以遞延資本利得稅。簡單來說,賣不動產且45天內找出想買的不動產,180天內要過戶,錢須交給「合格中介」保管,並由他們來付給新不動產的賣主。納稅人不能碰錢,不能拿現金(cash out)。所有現金或新增的貸款都算額外的利得(boots)。
五、 分期付款出售房屋
如果選擇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出售房產,可以以分期付款 方式進行申報。值得一提的是,即使使用分期付款方式來延遞資本利得稅,還是可使用稅法第121條主要自用住宅免稅收益。
六、 外國人投資美國房地產法案
購買人一般必須從外國出售人總金額的稅款預扣留稅賦,如下表一及表二。依法案除了扣稅規定外,也明列不需扣繳的條件,並且美國國稅局同時允許賣方提出申請減少扣繳的金額。這些預繳稅對於投資者影響甚鉅,須謹慎規劃。